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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七年十一月八日臺灣噶瑪蘭撫民番糧捕海防分府諭

嘉慶17年11月8日,關於確定金大成與金新安的流域及收租區或所發的諭告,金大成收圳租250石,金新安收小圳租250石,每年修理費由各圳戶負擔,獲得共識。

基本資訊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1812-11-08/入藏日期:1994-07/嘉慶17年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宜蘭縣古文書
  • 相關地點
    抵美福庄 大四鬮庄
  • 相關人名
    林彪/吳光裔/黃添/吳壯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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