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16年11月,孔招賢將原本向范兼承買的馬賽崩山下圳路之半股,再杜賣給謝三江,言定依照前承頂范兼原價銀30大元。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