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為50年代的小學生。當時的小學生上學要戴帽子,男生身穿卡其衣褲、女生身穿白衣連身黑裙或摺裙,且制服上要繡學號或釘名牌。無論男女,腳上一律穿著白色短襪;至於髮型,男生理光頭或留平頭,女生齊耳短髮。但在光復後至40年代,小學生都不必穿制服,因為當時大家家境都不好,規定穿制服,只有增加家長的負擔,只有中學生才須穿制服。那時也沒有規定髮式;除大都市像台北市,一般小學生都赤腳上學,只在畢業典禮才穿鞋,那時踩在溶化的柏油路上,也不覺得燙腳,冬天也不覺得冷,刺到竹刺也只覺得癢癢的;至於書包,大都用包袱巾把課本、筆記本捲起來,綁在腰部或斜揹肩上;大家都走路上學;中午師生都吃自帶的冷便當。儘管如此,大家都不以為苦。最怕的是家長來學校。當時的家長唯恐老師放棄自己的子弟,所以會到學校拜託老師對自己子弟嚴加管教,儘量打沒關係;放學回家後,要是被家長發覺,今天在學校吃了一頓『竹仔枝炒肉絲』,一定又要再來一頓,所以即使屁股上還『烏青』,也得裝做若無其事。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