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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代表兼任參議員,民政處解釋可以暫准

關於國大代表得否兼參議員等問題,據民政處之解釋,依照中央規定准暫兼省或市縣參議員,如兼任鄉鎮民代表,自無不可云。

基本資訊

  • 出版者
    民報社
  • 創作日期
    日期:1947-01-20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國中圖舊版報紙 台灣
  • 地點名稱
    長安
  • 緯度
    24.8885
  • 經度
    121.08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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