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香港頒布修正電報交通法

港政府廿二日頒布電報交通法修正條文,准許市民設立業餘私人試驗電台,此種電台,僅限于領照人與其他合法業餘電台作私事之通訊,……

基本資訊

  • 出版者
    民報社
  • 創作日期
    日期:1946-11-27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國中圖舊版報紙 台灣
  • 相關地點
    香港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