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處令待遇不得擅提高

長官…民政處因恐各單位機關,濫用職權,特代電令所屬各機關主管,凡各任用人員需以一年以上,始能提高其職位及薪俸,應照前項規定不准任意提升或更換,…

基本資訊

  • 出版者
    民報社
  • 創作日期
    日期:1946-10-01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國中圖舊版報紙 台灣
  • 相關地點
    台北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