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穩定金融防止游資,限制抵押及放欵

省財政處為防止游資充付及穩定金融起見,特定非經營金融業務之機構,不准經營存放欵業務,違者中縣市政府究辦並通令獎勵人民舉發又關於金融機構放欵,…

基本資訊

  • 替代主題
    財政處訂四原則辦理
  • 出版者
    民報社
  • 創作日期
    日期:1946-06-04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國中圖舊版報紙 晨刊
  • 相關地點
    台北市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