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法運命論,及將來立法(三)

法之所在,民所必遵,法破而秩序亂,違法者驅而刑之,非法之最終目的也,導之以禮民免而無恥,這個是我中國人為政之最高軌範也…

基本資訊

  • 出版者
    民報社
  • 創作日期
    日期:1945-12-31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國中圖舊版報紙 台灣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