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木盒裝燈座,其外盒為黑色木盒,為滑蓋式設計,由正面可將外蓋下滑取下,惟外蓋已遺失,外盒底部有鐵拉環,盒內底部為白色燈座,燈座下另有一中空木塊,用以容納電線線路,另有褐色電線從木盒內側夾層拉出,上有黑色插頭,用以連接電源。
電燈於臺灣的發展最早始於西元1888年(光緒14年),由劉銘傳於臺北城內設立數盞路燈,惟後因電力費用高昂而停用,後西元1898年(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製藥所成立,並備有發電機用來提供所內60盞電燈之照明。進入大正時期,電燈日漸普及,逐漸取代傳統瓦斯燈或油燈的地位,成為臺灣社會普遍的照明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