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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歌」開鏡

本影片為「『生命之歌』開鏡」,拍攝時間1967年5月25日,放映時間不詳,片長42秒,音軌已毀損。

本新聞片記錄下《生命之歌》於1967年5月25日在臺北市圓山育樂中心的保齡球場拍攝畫面,此時亦是《生命之歌》一片最早拍攝的場景,將拍完劇中有關保齡球場跟溜冰場的畫面。新聞片畫面中可見圓山育樂中心的保齡球道數量頗多,球道前方則是休息區,不少飾演路人的臨時演員在此聊天、休憩;隨後,畫面帶到導演李嘉坐在攝影機旁與攝影師觀看並討論拍攝內容,最後記錄下擔任男主角的柯俊雄與女配角潘琪之間的對話,柯俊雄將保齡球交給潘琪,由潘琪將保齡球拋擲到球道的畫面。

1967年5月25日是《生命之歌》開鏡拍攝的日子,在臺北市圓山育樂中心的保齡球場與溜冰場進行首次拍攝。本片是一部闡揚中國音樂文化的文藝愛情片,由中央電影公司(簡稱中影)拍攝,劇本由中影藍海小組編劇、主題歌詞由時任中影董事長的胡健中編寫,知名作曲家駱明道音樂作曲,可見中影對該片的重視。本片的導演為李嘉,男主角為柯俊雄,女主角則是由甫加盟中影,有「臺語影后」之稱的白蘭擔綱演出,亦有潘琪、張琦玉、江明、文逸民、傅碧輝等演員。

本片的情節主要描述一對熱愛音樂的男女,因為亂世被迫分離,女方在嘗盡人生的辛酸後,兩人最終仍相會並在一起。這部片是以女性為主角的電影,而女主角白蘭的演出也引起諸多話題與討論,白蘭曾經演出過多部臺語電影,但這是首次擔任國語片的演出,對於白蘭本身是一大挑戰。而在電影中,白蘭需要突破以往所飾演的角色風格,一次扮演四種不同性格的角色,分別是女學生、舞女、歌女、酒吧女。而後三種的角色,都屬於「風流女子」,必須在風月場所與男性應對、討生活,這也是白蘭以前不曾嘗試過的角色類型。

而白蘭為了解這些女性的樣態,曾經女扮男裝,在男性友人的陪同下,來到酒吧實地「見習」,得以了解陪酒女子所需具備的身段、姿態及生活。

也因為白蘭的投入與揣摩,使她在片中將女性的情感,詮釋得十分細膩與恰到好處,成為劇中的亮點。

在本片拍攝過程中,曾發生男主角柯俊雄因為同時軋兩部戲,在拍攝未到的情況,引起導演李嘉批評柯沒有職業道德,中影方面也對柯的行徑感到不滿,並決定不再外借轄下演員到其他公司參與演出。

本片最終在1967年10月3日正式殺青,因為本片推揚中國音樂與當時政府所推行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有關,在上映後,於1968年5月31日聯合報的〈文化局贊許 中影所攝生命之歌〉報導中,提到本片受到教育部文化局支持鼓勵,希望中影日後能循此製作路線,多多拍攝此類電影。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67/05/25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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