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中國電影製片廠洛神開鏡」,拍攝時間1955年9月1日,放映時間不詳,片長51秒,音軌已毀損。
1955年9月1日,《洛神》開鏡拍攝,此日同為中國電影製片廠建廠22週年,在新聞片開頭即拍攝掛在建築物的布條,上頭寫到「慶祝建廠廿二週年紀念暨攝影場落成 洛神片開鏡」。
觀禮人員身著軍服、正裝彼此寒暄,並走進新建好的攝影場。場外亦有拿著西洋樂器的樂隊準備著。場景切換到室內,眾人或坐或站,將室內擠滿,亦有一位攝影師架著攝影機,拍攝舞台前的《洛神》演出。
《洛神》由國防部中國電影製片廠(簡稱中製)於1955年9月1日開鏡拍攝,此日同樣是中製建廠22週年紀念以及新建攝影場落成典禮,在下午5點舉行攝影場落成典禮,而5點半則是《洛神》開鏡,6點以後是招待來賓遊園並享受廠方舉辦的音樂晚會。
本片在拍攝前,先在8月初進行片中演員選拔,並在8月11日開始訓練,由女主角金素琴訓練片中扮演「仙女」角色的16名演員。在布景方面,也邀請名畫師劉獅進行考據與設計,於8月23日開始動工。
《洛神》在短短十五天內即拍攝完畢殺青,作為勞軍的古裝歌劇片,此片主要是為了慰勞在前線駐守的士兵,女主角金素琴也沒有領取任何片酬。
本片特別的地方在於將平劇搬上電影銀幕,是臺灣電影史上的一大嘗試,由於平劇重視象徵,而電影則偏重寫實,兩者不同的形式考驗劇組人員的能力,為此,一些時論認為此片在台詞、場景的轉換與道具的使用上,都有部分的不合邏輯與待改進之處。縱使有上述缺點,此片仍因為其勞軍性質,因此相關工作人員在隔年受到總統褒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