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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火!(工商各業消防安全)

本影片為「防火!防火!(工商各業消防安全)」,拍攝時間與放映時間無法確認,片長3分32秒,音軌完整清晰。

影片內容為宣導工商各業應確實裝設防火設施,並推廣消防安全教育,降低火災發生的機率。影片開頭為叨著香煙逛百貨公司的男顧客,選購衣物時,將香煙隨手亂扔,在一旁的小朋友見狀,想起防火警語「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便主動撿起煙蒂遞還原主,並拍熄地毯燒出的洞,經提醒後的男顧客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影片第二段為宣導各場所應設置防火設備及加強消防安全觀念。如公司行號、餐館飯店、公共場所及高樓大廈都應有完善的防火設施以維護公共安全;此外像是各大工廠更應特別重視消防安全,對於危險及易燃物品,要做適當的處理。儲存危險物品的倉庫,要跟廠房等建築物之間採取隔離措施。並強化工廠的消防編組,透過舉辦防火救災訓練,提高員工對災害發生的警覺性。影片最後為推廣滅火知識與消防安全教育,如當液化石油氣燃燒時,需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撲救才能有效滅火。強調一般民眾都應具備消防常識和基本觀念,並在日常留意消防安全,就能有效降低火警發生的機率。

臺灣近代消防制度創始於日治初期,消防所需的相關設備也多從日治時期開始設置;如1920年由日本引進了柴油幫浦車強化送水功能和射水高度和距離,1922年引入全臺第一輛具備載運消防員和設備的現代化消防車,大幅提升到達火災現場和滅火速度;到 1935年,除了臺北引進 8 輛消防車,全臺各地也陸續引進消防車,雖仍不普遍,但也逐漸強化台灣消防能力。除此之外,都市近代的自來水工程設置,不僅提供了民生用水的需求,也讓城市裡的消防用水系統得以確立。在管線末端處,除了設置各式「給水栓」,即水龍頭出水口,更設置「消火栓」,即消防栓。自來水工程將消防栓以一定的數量配置在城市中,給予救災團隊穩定與明確的消防水源,隨著自來水系統普及於各個城市,消防栓的運用也成為消防技術的主流,更將都市防火的觀念帶入台灣。

至戰後初期,臺灣由於消防資源的匱乏,消防設備大多沿襲日治時代的裝備,消防員身上所著用的也是防火功能有限的麻布消防衣。直至1966年新生大樓火災,嚴重凸顯了消防資源的不足與公共場所的安檢問題,也才促成消防業務的專責化,並陸續添購了美式消防衣與電動雲梯車等新式設備。之後隨著時代進展,消防設備雖逐漸改善,但面對發展快速的都市建築所衍生的消防問題,仍是捉襟見肘。1985年頒布的消防法,確立了明確的消防業務,其中更包含了火災預防與消防安全設備的檢查,但由於執行並未確實,火災件數並未如預期地減少,都市化與人口密集化更讓火災發生時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更加嚴重,也讓消防業務從警政體系中脫離的呼籲愈發強烈。1995年內政部消防署成立,宣告了消防業務正式從警政體中分立出來,之後透過各地消防機構的組織調整,完整的消防編組也逐漸形成。時至今日,消防任務面臨各種複合性的災害,如何調整人員培訓與裝備改善,並修正法規達到防範效果,仍是值得消防機關深思的課題。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年代不明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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