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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竹山鎮竹器手工藝

本片為「南投縣竹山鎮竹器手工藝」,拍攝時間1970年,放映時間1970年6月1日,片長58秒,音軌完整清晰。

本片拍攝南投縣竹山鎮的富山竹器工廠,影片一開始拍攝櫃子中擺滿各式竹藝品,接著是工廠人員處理竹料的畫面,加工機具種類繁多,旁白介紹到竹藝品生產有手工也有機器,相互搭配才能產出精美的產品。接著拍攝工人針對已經有雛形的竹藝品進行加工,有些工程由工人手持小槌、刀片精修,有些則需大型機具輔助,畫面更是特寫到了施作工人手部精細的動作,旁白提到,由於竹製品美觀、耐用的特質,使這些商品除了可以在臺灣各地銷售,也能銷往海外,影片更拍攝了印有「憑產地證明輸美」的外銷裝箱,成堆的、裝箱好的竹藝品堆放在一起準備銷往美國。

竹林資源的利用在日治時期就是重要的問題。1908年起,總督府為了獲取更多的竹林資源以發展竹加工品,宣布將嘉義、斗六、竹山等地的竹林定為模範竹林,並剝奪原竹農的所有權,並由三菱製紙株式會社支配這些竹林,由於補助金標準不明、不願接受的竹農受到毆打,不對等的交易使竹農心生不滿,抗議行動卻又未果。三菱會社曾與竹農簽訂4項條件:

1.各地方(各部落)劃出竹林各30餘甲,以保管林之名義設定,准予部落民共同管理收益。

2.該地域內居住者自家用竹材無償交付並准予採取自家用竹筍。

3.補助保甲費年額536圓(桶頭、勞水坑、山坪頂、福興、鯉魚尾等5部落)。

4.補助清水溪竹筏費年額160圓。

由於第二點的落實常受到會社的刁難,竹農林啟楨與劉乾等人在1912年襲擊派出所造成3名警員死亡,最終林啟楨等人被判處死刑,此又稱林圯埔事件(又稱竹林事件)。此產權爭議延續到戰後,國民政府接收日方財產也一併接收了這些林地,竹農再次群起陳情,在國府調查及與竹農協調後,最終以竹農組成合作社向政府承租的方式解決。

臺灣總督府在接管竹林地時,也引進了竹加工的技術,1936年就曾引入日本講師開設竹細工指導所,1938年在現在南投縣竹山國中的現址設立竹山郡竹材工藝傳習所,招收公學校畢業生、提供食宿來傳承竹藝,傳習所高年級的學生的作品多為藝術性質的作品,在當時就多能銷往日本。傳習所辦理了8年後因經費問題停辦,相關的技藝卻在戰後帶來莫大的影響。

戰後竹山的竹藝事業仍舊興盛,在1950年代的竹器以農具的農用需求為主體。在塑膠製品出現後,竹簍、畚箕等製品漸被塑膠取代,竹製用品便也轉向農用品之外的生活用品,竹藝產業也在1970年代開始迅速崛起,政府在全省辦理研習班,過去傳習所的學員就成為了重要的師資來源,也有學員直接投入相關產業中,例如本片拍攝的富山竹器工廠便由傳習所學員黃如窗先生設立,這些竹藝產業在1970年代,以竹劍、牙籤、竹蓆等用品為臺灣賺取了大量的外匯。但竹藝產業在1986年後,高度勞力密集的特性使臺灣竹藝喪失競爭力,業者紛紛轉往工資低廉中國大陸或東南亞,從業人員與產值皆漸漸衰退。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70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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