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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不二價運動禮貌店員頒獎

本影片為「推行不二價運動禮貌店員頒獎」,拍攝時間為1968年4月5日,放映時間未知,片長47秒,音軌已損毀。

1968年4月5日,臺北西區扶輪社在臺北市中泰賓館舉行不二價商號及禮貌店員頒獎典禮。新聞片一開始特寫放置於頒獎桌上的「不二價商店」的獎牌、獎狀及「發揚國粹」錦旗。隨後,時任經濟部長的李國鼎在台上致詞,與會人士則依序坐在台下觀禮,參與人數頗多,至少坐滿五六排以上,而在講台上,可見寫有「ROTARY CLUB TAIPEI WEST TAIWAN」(意即臺灣臺北西區扶輪社)的旗幟。結尾,由李國鼎頒發獎牌、錦旗給予獲獎的從業人員,獲獎者紛紛上台領獎,新聞片側拍下領獎過程,最後所有獲獎者與頒獎人李國鼎一同合影紀念作結。

不二價運動,為臺灣政府為徹底推行商品公開標價所做的倡議運動,在1968年進入第二階段的強制執行,同年4月展開全面抽查,對於未經標價、或標示不透明的商店進行處罰,包含公布其名稱、勒令停業等等;而對於標價良好的店家,亦會公布其名稱,以資鼓勵。然而,即使該政策藉由公權力的強制規範而推行,且有助於交易的公開透明,減少交易雙方討價還價所需的成本,但強制標示價格的措施也會阻礙自由市場的發展,後於〈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立法後,遂取消不二價的法律強制力。

至於本新聞片提及的頒獎活動則是臺北西區扶輪社為響應政府公開標價的政策而舉辦「不二價商號及禮貌店員選拔賽」,這場選拔從1967年12月25日開始報名,至1968年1月15日截止報名,評選的時間是1967年12月25日至1968年2月25日,共兩個月的時間。評選的標準由「推行不二價運動及選拔禮貌店員委員會」聘請11位評審委員進行實地評審,並選拔出最優秀的前10名,頒發獎狀與金質紀念品。此活動受到不少商家的響應,後於同年4月5日於臺北市中泰賓館九龍廳舉行頒獎典禮,亦是本新聞片所記錄的時刻。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68/04/05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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