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鹽業與鹽工」,拍攝時間不明,放映時間不明,片長4分51秒,音軌完整清晰。
臺灣製鹽總廠在臺灣的西南海岸設立了5個鹽場,並將海水引入鹽灘。影片畫面提供了各鹽場製鹽的過程,與相關設備的運作畫面。首先看到的是大蒸發池,海水會在此日曬蒸發,接下來再進入集滷溝,海水會在大蒸發持、小蒸發池和結晶池逐漸濃縮,所含的鹽分從3度至25度,最後形成顆粒狀的晶體,稱之為原鹽。
原鹽含有90%的氯化鈉,可作為許多重要化學工業的原料,工業若是愈發達,鹽的使用度就愈高。人工採收鹽十分辛苦,既費時又費力,於是臺灣製鹽總廠研發出一種輕便的收鹽機,省時且省力,可以再增加產量的同時降低成本。
早期人們所吃的食用鹽就是由原鹽加工製成,自從設立通霄精鹽廠後,食用鹽得以有充分的供應鏈。西南海岸的鹽場則以供應工業為主,為了達到工業的需求,原鹽都是直接送到各工廠。因為臺灣西岸海埔地漸漸向外拓展,原先的鹽灘離海愈來愈遠,所以臺灣製鹽總廠向外拓建了新的鹽灘,讓原鹽的供應可以充分不減。
經過曬鹽和收鹽以後,結晶池中剩下來帶有苦味的滷水,稱之為苦滷,是為製造副產品的基本原料。苦滷運到副產品工廠,經過冷凍、分離等等過程,就可以提煉出精石膏、氧化鎂等產品,它們能成為成為水泥、造紙、玻璃等工業的原料。
鹽場的鹽工們皆受到妥善的照顧,在住的方面,設有集中興建的鹽村,除此之外還可以申請各種房屋貸款興建房屋。
影片旁白提到,在職工們的共同努力下,臺灣的製鹽業務和鹽工們的生活都不斷在改善和進步,製鹽總廠福利會的組織更是加強了鹽工們的各項福利,在生活上可以感到安定且愉快。另外,各個鹽場都設有治療所、福利社、文康中心等等,使大家能得到好的照顧。鹽場的交通也十分便捷,都有興建對外聯通的柏油道路。
臺灣的鹽業歷史最早可以回溯到鄭氏時期,根據清朝臺灣首任知府蔣毓英的《臺灣府志》所載,可知臺灣當時有3處鹽田。
到了清領時期,臺灣的鹽業轉型為專賣制度,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為掌握鹽稅的經濟利益,不讓私鹽氾濫造成官方的稅收損失,開設了「全臺鹽務總局」,分南、北兩局於臺北府城及臺南府城。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初期的鹽業政策與清朝政府相異,總督府希望可以解決專賣制度所產生的負面效益,例如官員的貪腐、高鹽價的負擔、耽誤民間製鹽發展等等,所以在1895年廢止了鹽業專賣制度,將臺灣的製鹽市場回歸至自由經營的模式。不過,鹽業經營者對於突然廢止的專賣制度感到無所適從,除了必須重新尋找銷售窗口之外,面對從中國所進口大量的便宜鹽產品,鹽業經營者很多只能放棄競爭,放任鹽田荒廢。
於是在短短實施4年後,總督府就在1899年重新恢復專賣制度,除了可以舒緩當時臺灣的財政困難,同時也能讓臺灣的鹽業得到復甦。為此,同年頒布〈臺灣食鹽專賣規則〉,並在臺灣各地設立「鹽務局」管理食鹽的業務,訂立〈臺灣鹽田規則〉希望拓展鹽田的面積。更在1919年成立「臺灣製鹽株式會社」,一方面併購臺灣各地鹽田,一方面整頓原有的製鹽產業。但在1930年代,日本著手準備南進政策後,臺灣的製鹽產業為了配合戰爭工業的需求,將全臺所有製鹽產業轉型為工業鹽田,全面配合軍事政策,採集中式管理,臺灣的工業鹽產品產值亦在戰時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
戰後的鹽業發展將接收自日本的各製鹽產業轉為國營,並在1952年成立臺灣製鹽總廠(簡稱臺鹽),提出增加生產、降低成本、提高品質、改善鹽工生活四大目標。1960年代初期時,臺灣進入4年經建計畫的後期,整體工業成長穩定,間接導致工業用鹽需求增加,此階段臺灣製鹽情況基本上是供過於求,但是到了1960年代中期,工業用鹽產量開始下滑,於是臺鹽提出了新的發展發方向,如更新鹽灘產運設備、開發海埔地新鹽灘、籌建電透析精鹽廠(通霄精鹽廠)、興建運銷據點鹽倉等四項目標,希望提高工業用鹽的產量。
1970年代,臺灣的傳統曬鹽方式,已經無法大量提供工業用鹽,必須引進新的製鹽方式,於是便開始實施「鹽田機械化」,在提高曬鹽品質的同時又能降低生產成本,但是成效並不如預期。
1990年代開始,臺灣的工業生產成本提高,傳統產業開始逐漸外移到其他地區,臺鹽則在實施「鹽田機械化」後,因成效不彰,採多角化經營,於是臺鹽將股份釋出,轉為民營公司,大量的鹽田也因為產量不高且成本不低,隨著2002年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在同年紛紛關閉曬鹽場,傳統的曬鹽業在此時走入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