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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交接典禮

本影片為「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交接典禮」,拍攝時間為1953年4月18日,放映時間為1953年5月1日,片長58秒,音軌完整清晰。

1953年4月18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兼司令俞鴻鈞正式就職。俞鴻鈞在副司令彭孟緝的陪同下檢閱儀隊後,進入辦公室會見各單位的負責人。接著進行的業務匯報上,由保安司令部的各單位首長分別向俞鴻鈞提出工作報告,說明保安司令部業務進展情形。最後,俞鴻鈞勉勵工作同仁,要做好肅奸防諜工作,以確保社會安定。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前身為在1945年設立的「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初任司令由陳儀兼任。當時成立目的為準備接收臺灣、處理日治時期特務機構「臺灣軍司令部」的設備及資源。在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變後,「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改稱為「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加強了原有的警備、管治、鎮壓的機能。於1949年1月,「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又改為原稱,並在8月廢撤,在同年9月1日另立片段中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第一任司令為彭孟緝將軍(曾在二二八事件中負責鎮壓高雄,為當時的高雄要塞司令),而彭孟緝亦曾擔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第二任司令。後來的保安司令部司令改由吳國楨、俞鴻鈞、嚴家淦及周至柔等歷任臺灣省政府主席兼任,但副司令一職仍由彭孟緝這類具有處理社會事件經驗的官員擔任。另外,保安司令部的主要功能為「動員戡亂期間,為確保臺灣省之治安」,直接反映了保安司令部處理、鎮壓社會事件的角色和權力。保安司令部將不同社會管治、警備力量收於旗下,如警務處從1949年9月起便隸屬於保安司令部。由其成員組成、成立目標與架構,都可看出保安司令部的主要工作是強化中央政府對社會的控制。

1958年,以保安司令部為基礎,與「臺灣防衛總司令部」、「臺北衛戍總司令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及「臺灣省民防司令部」4個單位合併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通稱警總),成為戒嚴時期臺灣主要的情報機構之一。在戒嚴時期,警總作為政府「軍事組織的一部份」、「戰時機構」,透過法律賦予的權力,成為一個處理政治案件、鎮壓社會、監察人民的體制,大量的刑求與偵訊發生在警總看守所、保安處,令戒嚴時期的臺灣進一步成為一個「警權社會」。

直至1987年,臺灣正式解嚴,警總的部分權力如出入境、出版品審查、偵查及審判內亂罪等移交至其他行政、司法單位,而警總亦終在1992年8月1日正式裁撤。警總及其前身的各個維穩部門,為臺灣戒嚴時期警權社會的標記。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53/04/18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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