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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合約專輯

本影片為「中日合約專輯」,拍攝時間為1952年2月17日至1952年4月28日,放映時間不詳,片長共4分3秒,音軌完整清晰。

本影片乃拍攝於1952年2月17日至1952年4月28日在臺北簽訂中日合約的紀錄。此影片紀錄自1952年2月17日,日本派代表前來臺灣簽訂中日合約之情景,畫面中可見日方代表河田烈暨隨員等11人抵達臺北松山機場,外交部禮賓司長王季徵、臺北市長吳三連、日本駐臺海外事務所所長木村四郎七等皆到場迎接。2月18日,日本全體團員赴外交部拜會部長葉公超;2月19日起兩國代表在外交部正式舉行商訂和平條約會議,迄4月28日,經2個月又7天的談判,終於在臺北賓館舉行簽署儀式。

中日合約的背景為《開羅宣言》並不具有在法律上構成日本已將主權移交到中華民國的要件,臺灣主權的確定仍須經由宗主國的放棄,以及接收國的主權繼承,才完備主權移交的法律程序。1950年6月,美國政府針對臺灣主權發表「臺灣主權未定論」的法律見解,同時韓戰爆發,造成東西方對峙,原先採取中、英、美、蘇四國共同協商解決臺灣主權一事已窒礙難行,美國轉為企圖將臺灣交由聯合國接管,目的為防止臺灣成為中共領土。但中共介入韓戰,使美國的遠東佈局又有了變化,為了牽制中共在朝鮮半島的行動,必須動員所有可利用的反共勢力,美國便重新支持蔣介石政權。美國放棄將臺灣的主權問題轉交由聯合國處理,轉為扶植蔣介石政權,開始積極協助中華民國政府參與對日合約,以便中華民國取得臺灣的繼承法人地位。

1951年9月舉行舊金山和會,中華民國政府在其他與會者強烈反對下,無法參與會議。1952年便出現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中日和約》的安排。中華民國政府在4月《舊金山和約》生效前,與日本政府簽訂同等內容的《中日和約》。在臺灣主權歸屬的問題上,兩個和約都只陳述日本放棄對臺灣的管轄權,並未明文交代此等管轄權將移交給哪個國家。無法明文規定臺灣主權的歸屬,來自於中國代表權的爭議導致英美兩國刻意迴避。在這樣的條約內容下,也引發了後來對於臺灣主權的多方論述。例如:中華民國官方向來主張《中日和約》已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享有主權者,條約有相關條文足以說明臺灣主權已轉移給中華民國的既有事實;另也有持續主張臺灣主權至今仍未定者,因《中日和約》並未明定臺灣歸屬於中華民國,依國際法理,中華民國僅能是受委託代管理,並不具有臺灣主權。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52/02/17 ~ 1952/04/28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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