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影片為「員林中華戲院宣傳廣告之嬗變」影片中的訪談者為蕭秀美女士,1949年出生,影片的拍攝時間為2022年4月27日,片長共3分10秒。
蕭秀美女士在訪談裡提及在1970年左右進到員林中華戲院任職開始,戲院廣播與時俱進的轉變過程。戲院宣傳從最初的廣告人員乘坐三輪車到後期則陸續聘用計程車廣告與錄音宣傳的方式。蕭秀美還另外描述,戲院換片的當天早上就要先在市區內宣傳,員林地區戲院外部宣傳放映電影的廣告車路線大多在彰化縣的範圍之內,包括花壇、大村、永靖等鄉鎮地區。
戲院廣告車沿街挨家挨戶地宣傳乃作為戲院方擴展影片票房的工具之一。然則1967年7月的《民聲日報》報導中曾提及,豐原警察分局即開始對於戲院等行業的宣傳廣告有所管制,其管制項目包含廣告車行經寺廟、教堂、學校等寧靜場所應停止廣播,廣播音量不得超過95分貝,同時規定夏令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10時、冬令時間上午7時至下午11時以外的時間禁止廣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