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梁明賢先生對於電影產業前後所面臨到不同娛樂形式接踵而至帶來之經歷及影響,影片的拍攝時間為2022年5月11日,片長共4分9秒。
根據梁明賢提及,約略於1985年左右,員林明都戲院轉由員林大戲院的老闆經營,然則當時臺灣電影映演產業的盛況逐漸殞落與式微,梁明賢因而決定離開電影相關產業,重新專注在霓虹燈廣告一行。
1970年代末期至1980年代初期,臺灣的媒體生態有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繼電視之後,隨著科技革新,傳播媒體開始變得隨手可得,隨之而來另一項新興家電產品──錄影機開始在臺灣家庭中陸續普及。錄影機流通初期,市面上的錄影帶租賃行為尚未有任何相關辦法予以管制或禁止盜錄、偷渡等非法行為,大量外國節目側錄帶或電影翻拷帶盛行。錄影帶的出現已多少帶給電影業界倍感劇增的壓力。待片商在首輪戲院下片後,市面上隨即可見到拷貝完整的錄影帶,此舉嚴重損害其在二輪、三輪戲院播映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