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明是民國36年出生,但身份證上是39年,晚報了3年,當時金門的家長常將小孩養大一些後再去報戶口,是因為怕年紀到了要被村公所戶政單位叫去受自衛隊訓練。民國54年左右被戶政單位抽去受民防隊訓練,必須步行去臨村珠山村(山仔兜),每人配發一把步槍,揹著沈重的步槍去受訓,中午返家吃飯,下午又要去受訓。因為受訓表現優良,被選為傑出自衞隊員,可以搭軍用大卡車去成功坑道等管制軍事據點參訪,在當時是很難得且光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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