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明於民國62年前往新加坡時,發現新加坡政府官員、警察貪污嚴重,治安也非常差,警察臨檢時,只需於皮夾中放些金錢就能安全通過,搶劫事件也層出不窮。但是在新加坡政府銳意整頓下,不出幾年光景,貪污治安等問題幾乎全改善。有趣的是,新加坡的法官問案時,只要主動承認錯誤,法官就不會刁難,判決是可商量的,法官甚至會考量生活環境等狀況來減輕刑罰。但如果硬是要跟法官辯解,下次就要請律師來了,律師也傾向希望被告承認錯誤,和臺灣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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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明於民國62年前往新加坡時,發現新加坡政府官員、警察貪污嚴重,治安也非常差,警察臨檢時,只需於皮夾中放些金錢就能安全通過,搶劫事件也層出不窮。但是在新加坡政府銳意整頓下,不出幾年光景,貪污治安等問題幾乎全改善。有趣的是,新加坡的法官問案時,只要主動承認錯誤,法官就不會刁難,判決是可商量的,法官甚至會考量生活環境等狀況來減輕刑罰。但如果硬是要跟法官辯解,下次就要請律師來了,律師也傾向希望被告承認錯誤,和臺灣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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