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農曆正月初三(國曆二月十九日)凌晨3時多,後龍外埔漁民朱萬發、朱老蚌父子,想說新春好彩頭,摸黑走到海邊潮間帶的石滬區,燒金紙給海邊「好兄弟」,希望新的一年有好漁獲。當時正逢國民政府自大陸撤守來台不久,兩岸情勢緊張風聲鶴唳之際,海邊駐軍看到海灘冒出火光冒然開槍,一發子彈擊穿朱萬發、朱老蚌父子的身軀,造成父死子傷不幸。(本故事由劉榮春、吳秋美、劉彥辰、蔡雅婷共同參與錄製) 朱老蚌回憶當天現場情形說:「父親被子彈打中左小腿,只剩一些皮肉相連,流很多血,奄奄一息,我咬牙忍著左膝劇痛,一跛一跛走回岸邊向人求救,村莊親友們接獲通知,火速帶著床板趕到海邊將父親抬到後龍診所急救,傷勢較輕的我則是搭轎子跟著送醫,父親到院仍有氣息,嚷著要喝水,但意識模糊,因失血過多無法救治,家人無奈抬回家,大約一小時後斷氣。」 朱老蚌意外發生時才21歲,新婚不到40幾天,事件在心中留下陰影,很長一段時間,只要去海邊,都會想起這場不幸。當時沒人出面爭取公道,直到幾年前獲政府150萬元賠償,但已事隔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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