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西元1949年(民國38年)台灣省新竹縣政府開立寺廟登記表,1枚模糊不完整印章印記,2枚無法辨識印章印記。此寺廟登記表開立時間為中華民國38年12月,因大溪區過去為新竹縣轄區,故開立機關為台灣省新竹縣政府,聲請人姜双,調查人無法辨識,登記表內容為台灣省新竹縣政府發給新屋鄉福德祠寺廟登記表,登記字第伍拾柒號,登記表正中間未題字。
新屋福德祠,習稱伯公廟,位在桃園市新屋區東明路上,創立於1818年(清嘉慶23年),為姜阿全等發起、捐建,主祀福德正神。建築現貌為2007年(民國96年)所改建。
本檔案為新屋福德祠於1949年(民國38年)填具之「臺灣省桃園縣寺廟登記表」,物件保存在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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