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之日期為民國71年(1982年)1月17日,由礦工周朝南所提供。內容為農曆春節期間工作獎金公告,當時瑞三鑛業公司侯硐礦業所所長林振連。
瑞三鑛業公司公告農曆春節期間獎金規則,分為常傭工獎金以及採煤工作人員獎金、掘進工、支柱工作人員獎金三大項,常傭工獎金的意思是「公司職員」獎金,如若公司職員於公告中的農曆時期工作,除了日常的工資外,也會得到春節工作獎金,如農曆十二月三十日甲班加一工,意思為歸類甲班者當天上班,獎金為一天的工資。
除了常傭工獎金外,勞工部分也特別列出採煤工、掘進工、支柱工作人員的春節獎金,勞工與常傭工不同之處在於,常傭工給予的獎金以日薪作為獎金,工人則以明定金額作為獎金制度,採煤工以每車多少獎金、掘進工與支柱工作人員則是以每人多少獎金做為犒賞。除此之外,農曆正月初四開工支日到工者,瑞三鑛業公司皆贈送每人一個高級手提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