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3年(1984年),提供者為新北市礦業退休人員交流協會理事長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全體員工樂捐煤山礦災之標準。
文件中公告內容為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為發生在當時煤山煤礦礦災事件樂捐,有鑑於災情慘重,工會透過臨時理事會議及工廠會議訂定樂捐標準,最高經副理每人1000元到最低女工每人100元,並從七月上期薪資、工資中自動代扣至「送愛心到煤山」專戶進行專案救助,可從中看出礦場之間的互助情誼。
煤山煤礦位於台北縣瑞芳鎮九份,當時因坑內高壓風機房起火及排風機損壞,導致坑內充斥煙霧與一氧化碳,總計21人搶救成功、103人罹難,周朝南回憶當時許多罹難礦工並非被燒死,而是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而死。「土城海山礦災」、「瑞芳煤山礦災」以及「三峽海山一坑礦災」三大礦災皆發生於民國73年(1984年),三大礦災傷情慘重成為台灣煤礦政策轉向的轉捩點,從此台灣的礦業便已確定停止採礦、收礦的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