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3年(1984年),提供者為新北市礦業退休人員交流協會理事長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全體員工樂捐海山礦災之標準。
文中提及由於海山煤礦礦災傷情慘重,因此依據中國國民黨生產事業黨部十三支黨部暨台灣省煤礦會標準辦理,由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臨時會議訂定樂捐標準,最高從董事長、總經理每人2000元至最低女工每人100元,樂捐將由六月下期薪資直接代扣至「海山災變九五四二號專戶」,可從上述事件了解到礦業公司、礦工在發生礦災時的相互救助情感。
海山礦災發生於民國73年(1984年)6月20日,台北縣土城區(今新北市土城區)海山煤礦因礦車插銷脫離,電車失去控制引起高壓電起火而發生粉塵爆炸,共計74人死亡、3人受傷,海山礦災死傷嚴重,當時臺灣近乎一半的他礦礦場救護隊接至現場協助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