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3年(1984年),提供者為新北市礦業退休人員交流協會理事長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全體員工樂捐海一礦災之標準。
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發起「送愛到海一」活動,規範樂捐救助海一礦災金額標準,由當時第13屆第8次理事會、第6屆第3次工廠會議共同訂定樂捐標準,標準最高從經副理每人1000至最低女工每人100元,並自動從下期工資代扣至「送愛心到海一」專戶。
文中提及的海一礦災為民國73年(1984年)發生在台北縣三峽鎮的「海山一坑」災變,罹難人數高達93人,僅有1人生還,此場礦場也被列為民國73年(1984年)的三大礦災之一,當時參與救援工作的礦工周朝南回憶內部的巨石竟被炸得粉碎,從來沒見過落磐如此嚴重彷彿被轟炸一樣,可了解當時的礦災現場困難並且慘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