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日期為民國75年(1986年)3月7日,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內容為瑞三鑛業公司民國七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職工子女獎學金暨台灣區煤礦礦工福利委員會礦工子女教育獎助金申請辦法,當時財團法人瑞三鑛業公司社會福利基金會主任委員為黃厚時。
從文中可了解瑞三職工子女獎助學金經費源自三鑛業公司所創立的財團法人瑞三鑛業公司社會福利基金會,至今仍然持續運作補助瑞芳地區一代的學童獎助金;其二經費源於台灣煤礦礦工員工福利委員會,瑞三職工子女從國中、高中職、補校以及大專院校皆可申請。
申請規定職工子女於不同學程階段有相對應的成績考核,並且也規範職工實際工作日須達標才能申請,獎學金提供大學15名每名5000元、專科20名每名3600元、高中職100名每名2000元,國中100名每名600元,補校5名每名1000元,初級補校5名每名500元。相較於前幾年的獎助學金,瑞三鑛業公司對於獎助學金也有所調整與提升,可見瑞三鑛業公司對職工子女念書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