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獵鳥用長槍,攝於高雄市杉林區大愛園區。長槍於早期狩獵有許多應用,爾後也跟著獵物特性而有不同特化。根據杉林聚落大武壠族居民潘瓊源( 1968 年生)說明,他過去所知的長槍至少可分成狩獵山豬、鳥類、魚類、青蛙等四種用途,而此長槍之鐵叉部分 41 公分,握把組裝後長 241 公分,由長枝竹所製,全長 282 公分;另鐵叉與握把間有收縮裝置,可延長鐵叉所觸距離,全長可 317 公分,是專用來狩獵竹雞、藍腹鷴(uâ-ke)等鳥類所用的長槍。
潘瓊源最早從小學六年級(約略 1979 、 1980 年左右)開始,就已跟著同聚落潘姓鄰居入山獵竹雞。根據潘瓊源所說,由於獵鳥所用的長槍需用來射殺高處的鳥隻,因此末端鐵叉與握把間有伸縮裝置,可延長鐵叉所觸距離,是此類長槍與其他獵物所用長槍最大差異。長槍之伸縮裝置早期使用輪胎內胎,後曾經改用豬等動物之腸子,但都因容易脆化、會腐臭等原因而不夠好用;最後改成一圈圈橡皮筋所綁成的長索,兼具橡皮的彈性,又容易取得、更換。
因野生動物保育法規之實施,族人已不再狩獵,但我們仍能從長槍依據不同獵物特性的細膩的演化,了解狩獵活動在過往大武壠族人生活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本條目數位物件由本團隊南島之眼文化工作室拍攝,詮釋資料由本團隊於 2022 年 6 月 6 日訪問潘瓊源後撰寫編輯,數位物件紀錄日期為 2022 年 6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