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5年(1986年),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公告工資改以匯撥支付,並附上合作金庫及瑞芳地區農會辦事處資訊。
瑞三鑛業公司於民國75年(1986年)改革了支付薪資的方式,民國75年(1986年) 以前薪資為現金發放,由福利社負責統計及發放薪資現金,民國75年(1986)1月為過渡期,改用銀行支票發票給員工,當年2月從27日起開始改以匯款方式給予薪資,主要以地方農會與合作金庫為主,匯款帳戶不包含銀行與郵局。
上述文中提及從現金轉為匯款薪資,主要原因為當時發生有人搶劫運鈔車,讓瑞三鑛業公司意識到每月發放薪資時,皆有大量現今於發放現場,容易帶給發放工資與領取工資的職員與勞工危險,因而改為匯款方式保障安全,瑞三鑛業公司也因此額外聘僱人事來處理相關匯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