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公告七月公休日期及例假工資標準。
7月份對瑞三鑛業公司是一個特殊的月份,民國58年(1969年)7月7日早上9點30分,瑞三本坑第二斜坑發生粉塵爆炸,死亡人數高達37人,當時調動瑞芳區富大、三功、台陽、福基、瑞芳、瑞和、建基、海山、中台、中幅、三合、金屬公司等十二礦區礦工、救護隊加入搶救,後來猴硐地區的礦工稱呼此場礦災為「七七災變」。
「七七災變」是瑞三本坑開坑以來以及猴硐地區死傷最為慘重的礦災事件,因此瑞三鑛業公司為了紀念不幸逝世於坑內的礦工兄弟,每年的7月7日都是瑞三鑛業公司的公休日,可從上述的文件中發現的7月7日也是公休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