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4年(1985年),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公告五月公休日期及例假工資標準。
每年5月1日的五一勞動節對於勞工階級是重要節慶,礦工領班周朝南回憶過去擔任瑞三工會理事長時,工會會負責決定勞動節要贈與的禮物,工會決定禮物後向資方瑞三鑛業公司協商補貼勞動節禮物費用,曾經有一年的勞動節禮物由工會決定贈送礦工手錶,並由瑞三公司補貼費用,最後瑞三的礦工皆收到一支手錶作為禮物。
除了工會決定勞動節禮物外,資方瑞三鑛業公司也會準備印有瑞三字樣的工人襯衫、汗衫作為禮物,只要有符合公司規定的上班天數,如五月份工作滿22天或26天,由領班領取每一班達資格的礦工襯衫再發給礦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