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4年(1985年),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公告三月公休日期及例假工資標準,瑞三鑛業公司中職員與勞工每個月分的公告假日以及例假,由瑞三公司與瑞三工會共同協調。
礦工領班周朝南回憶,瑞三鑛業是大礦業公司,節慶時會發放禮物給予勞工,如過年發放砂糖與糯米;礦工參與礦災救援,瑞三公司會等待礦工歸來並給予紅包與請工人吃餐;民國七零年代後,產量高的礦場領班還可獲得獎金獎勵與出國旅遊的機會。
其中三月份的青年節與五月份的勞動節,瑞三鑛業公司會與工會總幹事、常務理事協調給予礦工的禮物,禮物通常會贈予美琪香皂半打、牙膏、工人汗衫、襯衫、衣服等禮物以及慰問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