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之年份為民國72年(1983年),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由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公告,內容為公告民國七十三年各月份公休日期、每日工作時間、用膳休息時間、婚喪假請假規定。
擔任領班的礦工周朝南,同時也擔任過瑞三鑛業工會理事長,回憶雖說瑞三鑛業公司有與工會一同協調公休及例假日的問題,但大多都是由公司方挑選好時間與日子,再給予工會過目確認,通常不會有太多問題便通過公告,當時瑞三鑛業公司一週工作六天,如果遇到例假日仍上班會增加薪水,國定假日則會給予例假日薪資,以當時的工作體制而言,瑞三鑛業公司有系統性同時也福利很好,並且聘有專員負責統計大家上班日與薪資,如若是其他小型礦場較難有如此的薪資體系與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