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命令,公告日期為民國72年(1983年)1月1日,提供者為工作於瑞三鑛業公司復興鑛的領班周朝南。本文件之受文者為侯硐礦業所,內容為黃厚時等二十員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改善提案推行委員會委員及幹事之職務分配,當時瑞三鑛業公司總經理為黃厚石。
「改善提案推行委員會」為瑞三鑛業公司內部所成立的單位,由公司職員、幹部參與和兼任,由時任總經理的黃厚石擔任召集人,此委員會主要任務為研討安全衛生、生產品質、煤炭產量、節約成本、營利等可提升公司獲利的政策研擬,希望能幫助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獲利。
過去曾擔任復興鑛領班的周朝南回憶,過去瑞三鑛業公司曾希望以量制價的方式生產煤炭,煤炭的降價卻需要產量增加時,導致礦場的坑內礦工都必須加班生產來符合公司煤炭生產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