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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仙溪大武壠族獵物及漁獲處理文化:獸皮的剝取

圖為剝皮刀,拍攝於高雄市杉林區日光小林社區;此剝皮刀全長 32 公分,由小林部落大武壠族耆老徐大林( 1949 年生)所收藏。根據匏仔寮部落耆老王國慶( 1949 年生)所說,狩獵獲得的獵物的處理須慎重,若沒進行妥善處理,將會影響獵物的肉質,例如用陷阱抓到獵物並擊斃獵物後,要馬上放血,如果沒有當場放血,肉就會不好吃,也會很快腐壞。如此之外,剝皮也是獵物捕殺後的重要程序之一。

根據王國慶耆老所說,獵物放血完後就可開始剝皮:剝皮時先從四肢的膝蓋處下刀,前腳或後腳皆可,看個人習慣。在膝蓋處先將皮劃一圈,再沿著腿部的內側往肚腹劃,左右腳相同,會到肚腹時再往中間朝頭或尾劃一直線,再慢慢地朝背部將皮與肉分離。王國慶耆老提醒說,剝皮前不可先剖肚,獵物的肚子還圓滾滾的時候才好剝皮。

皮割下來後非常薄,因此在拔除獸毛時,不能用熱水燙,否則皮會變質。要先將獸皮曬乾之後,再浸入石灰水中,接著就能輕易地用刷子刷掉獸毛,或是用火將獸毛燒掉。而剝皮刀隨人選擇,唯一條件是刀身必須薄且銳利,越薄越好,如此才好剝皮,例如王國慶耆老早年自己是使用小支的殺豬刀剝皮。

在王國慶耆老 20 歲(約 1969 年)左右,會有外地人來收購獸皮,當時的獸皮只要剝皮後曬乾即可售。而在各式獸皮中,只有鹿皮不會因為下雨而收縮,所以很適合製作成鼓皮。

從剝獸皮的過程,可以認識到為保存最佳肉質,並物盡其用,聚落居民標準化處理流程。在流程之前,聚落的獵人們也歷經多次的處理過程,如同實驗般,在多次嘗試後找出最佳程序,保持肉質鮮度。另一方面,因獸皮又販售價值,因此在處理獵物屍體上更需注意處理程序,以免獸皮遭受汙染,降低獸皮販售的價值。


本條目數位物件由本團隊南島之眼文化工作室拍攝,詮釋資料由本團隊訪問王國慶後撰寫編輯,訪談日期為 2022 年 6 月 15 日,照片拍攝日期為 2022 年 7 月 24 日。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南島之眼文化工作室
  • 所屬族群
    原住民族
  • 所屬族群說明
    大武壠族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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