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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拉圭友好條約簽字

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友好條約由兩國政府代表在台北互換批准書後正式生效,互換批准書儀式在台北賓館舉行,由我外交部長魏道明(左二),與巴拉圭駐華大使白黎費萊嘉(右二),代表兩國政府交換正式批准書,魏部長在儀式上致詞指出,中巴兩國從民國四十六年七月八日(1957.07.08)建交以來,兩國邦交至為親睦,相信由於中巴友好條約之生效,兩國間之友好關係必將更形密切,而兩國在國際事務上之合作,亦必將日益加強。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 創作日期
    民國
  • 全集/系列名
    新聞局視聽資料數位照片影音
  • 相關地點
    台灣 台北
  • 地點名稱
    高雄港/陽明海運
  • 緯度
    22.6153/25.0946
  • 經度
    120.277/121.7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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