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烏拉圭簽約

中華民國政府與烏拉圭共和國政府簽訂友好條約,此項條約,係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長沈昌煥(坐者左)與烏拉圭共和國駐華臨時代辦歐祖德古(坐者右),分別代表雙方政府簽署。依照規定,此條約應由締約雙方政府各依其憲法程序批准,並於互換批准書後生效,批准書規定將在烏國首都蒙特維的亞互換。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 創作日期
    民國
  • 全集/系列名
    新聞局視聽資料數位照片影音
  • 相關地點
    台灣
  • 地點名稱
    海防部隊
  • 緯度
    23.9288
  • 經度
    120.3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