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地方自治的新頁」,影片拍攝時間為1960年6月2日,放映時間不明,片長共5分12秒,音軌已毀損。
此影片記錄臺灣於1960年所舉辦的第二屆臺灣省省議員選舉,與第四屆縣市長選舉當選人之就職典禮相關紀錄。第一階段為1960年6月2日臺灣省第二屆省議會開議過程。開議當天由臺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和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陳誠致詞,隨後則由當選臺灣省議會的議員們宣誓就職,並記錄省議員投票選出黃朝琴、謝東閔為正副議長後,由黃朝琴主持議會之畫面;第二階段紀錄1960年6月2日,包括臺北市長黃啟瑞、基隆市長林番王、臺中市長邱欽洲、彰化縣長吳世明、三峽鎮長林雪美等人就職典禮的相關畫面紀錄。
戰後臺灣推動地方自治的相關法規研擬的歷程,可追溯至1949年臺灣省政府主席陳誠設置「臺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研擬「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草案」,準備在憲政體制外,以行政命令推動地方自治。1950年4月,行政院修正通過臺灣省政府提報的「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案」,同時向立法院提出擱置依憲法制定「省縣自治通則」的要求,立法院配合辦理。此後依「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規定實施地方自治,便成為常態。
1950年9月,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將原有之8縣、9省轄市、2縣轄市改為16縣、5省轄市,同時裁撤區署,由縣直接指揮監督鄉鎮縣轄市,各縣市並以分區、分梯次的方式進行了縣市長與民意代表的選舉工作。
由於原臺灣省參議員選區變更、縣市議會議員亦經改選,於是行政院於1951年9月頒布「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組織規程」及「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選舉罷免規程」;12月,臺灣省參議會改制為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共歷經三屆省議員選舉,並自第二屆開始,因應行政院1953年8月公布之修正辦法,將省議員選舉由縣市議會間接選舉改為由各縣市公民直接選舉,議員任期改為3年,開創臺灣地方自治的新頁。同時,在婦女保障名額規定的支持下,女性議員亦進入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問政。
1997年,國民大會進行修憲,將省級單位移除「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並將臺灣省政府縮編改組為行政院之派出機關,臺灣省議會也就同步裁撤。而在1998年於原址成立「臺灣省諮議會」,主要作為保存歷史文獻與諮詢省政,並在2018年裁撤,僅依憲法保留名稱與職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