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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第一屆觀光節

本影片為「慶祝第一屆觀光節」,拍攝時間為1978年2月21日,放映時間為1978年3月1日,片長4分33秒,音軌完整清晰。

本影片主題為首屆觀光節之盛況,影片開頭拍攝各國遊客在臺北松山機場,準備在臺灣展開假期。為配合推展觀光事業,更進一步吸引遊客,交通部觀光局選定農曆1月15日元宵節為中華民國觀光節。1978年2月21日,第1屆觀光節大會在臺北市實踐堂(今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舉行,會中頒發觀光獎學金,並致贈優秀觀光事業與從業人員獎牌與獎狀,交通部觀光局長朱國勳和各界來賓亦在會中致詞。當天下午1點半,圓山飯店前廣場舉行了舞龍舞獅表演,由中美共同組成的隊伍演出,畫面中可見許多外國遊客觀賞演出。下午2點,在臺北市榮星花園舉行園遊會,國立藝專舞蹈科同學演出民俗舞劇,晚上在龍山寺則有花燈展覽。旁白指出近年來臺觀光人數已增加至100萬餘人,國內的國民旅遊活動也成為普遍風氣,為發展國家經濟與促進國際友誼,做出了良好的貢獻。

1977年2月26日,立法委員周雍能、吳望伋基於1976年觀光收入4億餘美元,建議行政院應擴大觀光局之職權,成立觀光部,並明訂每年農曆新年為觀光節,以我國特有的農曆新年所具備之特殊性,擴大觀光的號召力,促進觀光事業發展。在兩位委員提出此建議後,交通部觀光局著手研擬此案,但對於「該將何日設為觀光節」此一問題難以決定,經徵詢各部會與縣市政府單位意見後,歸納出兩大方向:一是農曆春節,因春節為我國傳統節日,最能表現中國傳統文化習俗,且春節歡樂的氣氛與特別的意義,應能吸引更多外國遊客,但缺點是春節大多公務員皆休假,將難以舉行活動或紀念儀式。另一日期是將頒布「觀光條例」的7月30日訂為觀光節,缺點則是該日期對觀光客而言並無意義。最後於1977年10月28日,內政部拍板定案,將每年農曆1月15日元宵節定為觀光節,考量到元宵節臺灣各地均有熱鬧的花燈比賽、猜謎、舞龍舞獅等活動,可吸引外籍觀光客,而元宵節前後也為一般國民的休閒時段,便於提倡國民旅遊。本影片便是紀錄首屆觀光節實施的盛況,如本影片中的觀光節慶祝大會與頒獎儀式,也大多延續至今,用以作為政府表揚優良從業人員,以及對時下觀光產業發展方向的表態。如2021年2月24日,在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的「2021年觀光節頒獎典禮」,便表揚了93位國內外各觀光產業團體及從業人員,在面對新冠肺炎的疫情之下,仍然堅守在飽受衝擊的觀光工作崗位,並積極突圍創新、用心因應。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78/02/21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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