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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鳳的故事搬上銀幕

本影片為「吳鳳的故事搬上銀幕」,拍攝時間1962年6月1日,放映時間1962年6月1日,片長共6分12秒,音軌已損毀。

1962年,為拍攝電影《吳鳳》,導演卜萬蒼和工作人員到嘉義蒐集吳鳳相關資料。在嘉義火車站下車後,陸續前往阿里山忠王祠、吳鳳公成仁紀念碑、吳鳳墓、阿里山神木、吳鳳鄉山胞廟堂達邦會場、吳鳳鄉公所、吳鳳中學大門等處。影片中還記錄了電影的手繪佈景圖,眾多工人依圖搭景,另也有不同角色的造型設計圖示,演員也根據不同角色的裝扮依序定裝,包含張美瑤,王引,王琛等人。

在1962年《吳鳳》上映前,吳鳳的故事已經在1932年的《義人吳鳳》以及1949年的《阿里山風雲》兩部電影登場過。這部由臺灣電影製片廠(簡稱臺製廠)拍攝的《吳鳳》是臺灣第一部寬螢幕彩色國語電影,意義非凡。而當年拍攝本片有諸多理由:其一是吳鳳犧牲自己換取停止原住民獵首的行為,對於同化原住民、開發土地有激勵的效果;其二是吳鳳本身為公務員的背景,希望該片可以促使公務員效法吳鳳盡忠職守;其三是吳鳳的故事強調犧牲的精神,有助於時下政府宣傳反共大業。

為了拍攝此片,臺製廠長龍芳特聘香港的大導演卜萬蒼與巨星王引,並起用新星張美瑤,不只場景極為考究,卜萬蒼更親自至嘉義考察。該片除了考據用心,歌舞場景的規模更是龐大,其中一場歌舞場面更動員超過三百人,為當時臺灣電影的創舉。《吳鳳》在1962年12月27正式上映,估計光在臺北市便收入超過150萬的票房,更獲得當時蔣中正總統頒賜「成仁取義」的片名,風光一時。

吳鳳的故事在今日已因原住民正名運動的興起而不再傳奇,但該片紀錄了臺灣山林的景色與時人改編具原住民族特色的舞蹈,更因為搭配當時政治環境而開出紅盤,讓《吳鳳》始終在臺灣電影史中佔有一席之地。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台灣電影文化公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62/06/01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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