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興建國民住宅解決都市違建」,影片事件時間為1963至1964年,放映時間不明,片長共1分59秒,音軌完整清晰,為臺語旁白。
都市違章建築不僅影響居民安全與環境衛生,更會妨礙市容和交通,造成嚴重都市問題。臺北市政府為實施遷建違章建築的計劃,特別在臺北南機場(萬華南機場)增建大批的國民住宅。而臺灣省政府主席黃杰對這項工程更是特別關心,多次至工地視察工程進度。
國宅興建工程是美觀和安全並重,建築形式為5層平頂連棟的鋼骨水泥紅磚樓房。11棟大樓分為甲、乙、丙三種格局,共可提供1264戶居住。本工程的鋼骨水泥部份已接近完成,行政院院長嚴家淦偕黄杰主席與各部會首長、各級民意代表前來參觀工程進行狀況。官員們一致認為,為促進都市正常的發展先要解決違章建築問題,並大量貸款興建國民住宅,分配給違章建築內之住戶居住。
自戰後以來,南機場地區作為安置外省移民的區域,形成大量的眷村聚落。但尚有大批軍民無法得到妥善的照顧,便被迫在眷村周圍的新店溪畔搭起違章建築,艱困地生活。而隨著臺北地區的發展,南機場眷村外圍也開始湧入由外地北上的城鄉移民,違章建築的數量也日益攀升。但由於該地區地勢低窪,加上違章建築多為竹木簡陋地搭建而成,每逢颱風季節皆易釀成重大災禍。爰此,1962年底的臺北地區防洪治標計畫中,為了建造雙園、水源等地堤防,便規劃拆除堤防外的大量違章建築,而為了不讓堤外違建住戶無處可歸,南機場第一期之整建住宅便順勢而生。
南機場第一期之整建住宅的規劃為共計11棟5層樓的一字型建築,並分有甲(8坪以上)、乙(10坪以上)、丙(12坪以上)3種型制,共可容納1264戶。並採用居民自籌20%,政府貸款80%,以5釐之低利息,分為15年償還。1964年第一期整建住宅完工,定名為「南機場公寓」,又稱為「忠勤社區」。
1967年,南機場第二期整建住宅在臺北市政府奉行「住者有其屋」之政策背景下,並以配合違建整建四年計畫為由,請求軍方撥用整建基地,作為安頓三軍總醫院新建院址之違建戶,以及其他重要地區違建戶居住地。其型制為5層樓口字型中庭住宅,一棟共579戶,更在地下開闢空間作為菜市場與停車場使用。於1968年完工,又名為「忠恕社區」。
1971年為讓第一期整建住宅之剩餘用地能妥善被利用,用於安置因開闢中華路連貫水源路,及特三號排水溝工程等被拆除之違建戶,由臺北市國民住宅及社區建設委員會興建一棟6層公寓住宅;為口字型單邊走廊平面,共有262戶,是南機場第三期整建住宅,於1972年完工,並與第一期整建住宅共同稱為「忠勤社區」。
南機場第一、二、三期的整建住宅雖在過去安置無數因拆遷而無家可歸的違建住戶,但隨著時代演進,建築形制與規劃已不符合現今需求,年久失修的老舊公寓也無法應變災害發生,臺北市政府如何與當地住戶攤商間取得共識,協調整建搬遷,仍是現今難以克服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