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本省的山地開發與建設」,拍攝時間約為1972年,放映時間不明,片長共4分15秒,音軌良好。
本影片主題為本省的山地開發與建設。畫面拍攝山地的生活情形以及開發與建設之現況,旁白講述政府如何進行山地的開發和生活改善,輔導進入現代化生活。花蓮縣政府與基督教福利會為改善太魯閣山區泰雅族的生活,於1969年3月成立秀林社區發展計畫。新竹縣山坡地因忽略土壤保育工作,使生產降低,省農林廳、農復會與當地農牧局設立水土保持工作站以推展土地保育利用,1966年在農牧局的資助下,展開了區域性綜合水土保持及土地利用計畫,大規模地開闢山坡地、農路、植防風林、坡地灌溉,達成合理的土壤管理,建立肥力循環系統,藉以提高土地利用,振興農村經濟。
臺灣在戰後原則上是以「原住民保留地制度」作為山地開發政策的基準,先由國家將原住民族土地收歸國有,再劃出約25萬公頃保留地供「保障原住民生計」與「推行原住民行政」之用,因此在1948年以上述原則訂定了〈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950、196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確立了開發先於保護的原則,允許「平地」商人和資本進入山地,隨後「平地人」違法佔用保留地的問題逐漸惡化,1958年第一次展開「清理」「平地人民使用山地保留地」之情況,即是讓非法佔用成合法。1960年之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開啟了非原住民(團體或個人)可以合法地入山開發,只要不妨害原住民墾殖及山地行政,都可以經核准使用保留地。1966年,入山管制局部開放,為求發展觀光業。保留地確立以私有為準則,破壞原住民的傳統共有領域制度和觀念。在政策轉向保留地私有化之後,私下訂定契約與假借人頭的情況使保留地大量流失。在政府宣傳山地開發與建設的情況下,背後其實是臺灣原住民土地不斷地被現代法律、資本主義和私有制土地觀念給侵蝕。表面上看起來經濟獲得繁榮,文化水準提升,但背後仍有許多非法使用和佔用等問題。國家政策傾向於開發,人們對於利益的追求,都是引發山地土地問題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