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山胞家政訓練班」,拍攝時間不明,放映時間為1969年3月1日,片長共1分25秒,音軌良好。
本影片為拍攝1969年的原住民族家政訓練班,拍攝畫面可見家政訓練班的上課畫面,原住民族女性在教室中學習各項家政事務。旁白講述此為臺灣省政府在新竹縣農會舉辦的家政指導員專業訓練班,共有34位來自全臺各地的山地家政督導員進行為期4天的學習。這些學習成果將成為她們工作的參考和示範藍本。例如:將廢棄唱片重新塑形成水果盤或花盆、學習麵食製作。
1947年6月臺灣省政府委員會的第五次會議中決議,「高山族」稱呼停用,全面改稱「山地同胞」,簡稱「山胞」。1951年1月30日,臺灣省政府頒布「山地施政要點」,是具體的原住民政策之始。其目的在於促使原住民與社會同化河流,而非保存其傳統文化。要點的核心目標為經濟生活的改善,1960年代開始,政府推動的「山地人民生活改進辦法」,便是在此背景之下所推展的政策,相關教育和訓練因此展開辦理,也改變原住民各族傳統社會制度與經濟基礎。家政訓練班為臺灣省政府為加強原住民族家政專業所開設,於1968年3月17日起開始舉辦家政指導員第1期專業訓練,地點為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第1期課程內容有視聽教材之運用、廢物利用、兒童保養介紹、新食譜烹調實習、營養基本常識、孕婦健康與營養、家庭副業行政實務、工作實務、急救常識及方法、家人保健、如何招開班會、家庭改善、如何健全改進班組織等16項。
影片中稱呼原住民族的「山地同胞」一詞,在1980年代的臺灣原住民運動開始受到反彈,1984年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率先主張以「原住民」取代「山胞」的稱呼,希望可以提升原住民族人的自我認同,擺脫社會的污名化。1991年4月15日,原權會在陽明山中山樓的國民大會請願,其中訴求之一即為正名為「原住民族」,1992年5月21日又再度發起「爭取憲法原住民族條款」的抗爭行動,但訴求一直未受到採納,直到1994年在總統府前發動第三次的「正名權、土地權、自治權」入憲大遊行,促成時任總統李登輝接見抗爭代表,承諾支持正名,終在7月28日國民大會兩輪表決驚險通過,8月1日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的稱呼正式納入憲法,不再使用山胞一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