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彰化縣員林市光明街文化戲院電影看板照片,其照片拍攝時間約為1974年1月左右。由於林青霞於當時出演的第一部電影《窗外》(1973)在台灣本地遭遇禁演,《雲飄飄》因此做為台灣觀眾於大銀幕上首次見到此位主角人物的閃亮登場。
於《雲飄飄》電影看板的左上方可見劉家昌不僅導演此部電影,同時詞曲也皆由他負責。而看板中由左至右繪製的演員分別為劉家昌、唐寶雲及林青霞,甚至特別將女主角林青霞以半邊的側臉作為電影看板的宣傳主視覺。據張玉村畫師所述,男星和女星的面貌相比之下有較多的陰影與紋理,導致繪製女明星容貌的難度會高於男明星,側面又比正面容易表現女星的五官輪廓。此電影看板共由六片約六尺(180公分)的矩形木板拼組而成;據調查顯示文化戲院同時期放映的電影,其順序由左至右分別為《大車伕》(1973)、《宇宙小超人》(1973)及《雲飄飄》(1974)。
本看板當時由李俊德設計,張玉村等人共同繪製。位於看板左上方「超級新秀耀眼光芒1974是林青霞的時光文藝大名片」之宣傳字樣,據調查與當時海報相符,皆有其「最新發現閃亮新星林青霞一鳴驚人傑作」、「一下子冒出來的大明星;一輩子難見到的好演員」等相呼應的廣告標語,以之推斷為畫師參考其設計的宣傳用語。另據畫師表示1974年因主打人物為林青霞,當時的台北院線的票房反映極為良好,然而因員林地區並非當時重點宣傳地區,其於彰化上映時間的時間大多會晚台北院線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