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崇和生於乾隆21年(1756),卒於道光7年(1827),祖籍泉州同安縣浯江(即金門),清乾隆6年(1774)隨父親鄭國唐遷居溪洲(今苗栗後龍),嘉慶11年(1806)再遷竹塹(今新竹市)。其子鄭用錫為開台進士,也是竹塹北門鄭氏一族之父祖輩。鄭崇和過世後詔祀鄉賢祠,墓葬於苗栗後龍十班坑竹圍仔山上(省道台六線與台一線交叉口),為現存形制完整之清代官墓,依品秩建有不同石像,規模上也較鄭用錫墓雄偉,並有諸多碑刻記之。民國74 年(1985)8月19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為臺閩地區「二級古蹟」。該法後經修正改稱「國定古蹟」。
本文作者現場勘查鄭崇和墓所附之碑刻與碑文內容,利用文獻與史籍分析尚待商榷之疑點,並將發現給管理單位修正,以此文做一紀錄。
一、前言:崇祀鄉賢
二、鄭崇和墓概述
三、鄭崇和墓的相關碑文
四、墓誌碑記的商榷
五、結語
後記
附錄:國定古蹟鄭崇和墓誌碑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