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光十村-木格窗台
文資身份:歷史建築
「憲光十村」位於屏東縣屏東市,眷戶軍種為憲兵,在昭和二年(1927年)興建,因台南憲兵分隊屏東分遣所(簡稱屏東憲兵分遣隊)設置於高雄州屏東郡屏東市(現屏東市),相關設施與官舍也隨分遣隊的設置一併興建完成。由於沿用日治時期的宿舍,因此空間配置與建築元素不同於國民政府建造的眷舍,屬於屏東市早期的日式木造宿舍,其以檜木為建材,屋外設雨淋板,下部成外擴狀以加速排水,並設計有木格窗台、木棚架以及洗石子柱體與庭院圍牆。憲光十村的眷戶在2015年全數遷出,並於2018年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憲光十村的日式房舍設計十分雅緻,在建築正立面有方正的格子窗,向外推設木造的格子架,可以用來放置盆栽或裝飾,眷戶大多當成花台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