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光十村-磚造煙囪
文資身份:歷史建築
「憲光十村」位於屏東縣屏東市,眷戶軍種為憲兵,在昭和二年(1927年)興建,因台南憲兵分隊屏東分遣所(簡稱屏東憲兵分遣隊)設置於高雄州屏東郡屏東市(現屏東市),相關設施與官舍也隨分遣隊的設置一併興建完成。由於沿用日治時期的宿舍,因此空間配置與建築元素不同於國民政府建造的眷舍,屬於屏東市早期的日式木造宿舍,其以檜木為建材,屋外設雨淋板,下部成外擴狀以加速排水,並設計有木格窗台、木棚架以及洗石子柱體與庭院圍牆。憲光十村的眷戶在2015年全數遷出,並於2018年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憲光十村前身為台南憲兵分隊屏東分遣所,並從日治時期沿用至國民政府時期,因此整體建築風貌具有日式宿舍之特色及建築技術。因應日式宿舍的室內配置,憲光十村內部分宿舍配有煙囪,主要是作為廚房及浴室因用火進行排煙以及通風等功能,也是憲光十村少數被保留至今之建築特色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