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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考體育測驗的末代臺灣省初中聯合招生考試

這批相片為台灣新生報記者由1967年7月5日拍攝,主題為臺灣省初級中學聯合招生考試。本年度首創試辦加考體育測驗,原本預計於1968年將納入正式考試項目。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後,依據憲法規定,所有學童須接受6年國民教育,初中以上教育屬於選擇性的教育機會。戰後臺灣學制依據中華民國1922年實施的壬戌學制調整,確立國民學校、初級中學、高級中學的修業年限為六年、三年、三年的「六三三制」。伴隨臺灣經濟發展,初級中學教育資源競爭激烈,1968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前,學生升學瓶頸主要出現於升初中與升大學兩階段,以1955年初中(不含初職、師範)入學考試為例,全省平均錄取率只有39%。


為解決小學畢業生升學壓力,自1950年代以來,擴充前期中等教育即是國家重要教育政策,例如1959年推行「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政策。相片顯示末代初中聯考考試情形,1967年3月臺灣省教育廳研擬於初中聯考加考體育,考試項目包含前滾翻、跳繩、踢毽子、爬竿等,但該年體能科僅為試辦而不計分,預計明年正式實施。不過1968年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初中聯考走入歷史,以致體育科考試從未列入初中聯考正式科目。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史館
  • 創作者
    台灣新生報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67/07/05
  • 媒體類型
    底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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