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人物為洪則頴,1956年(民國45年)出生於桃園縣,1976年6月28日(民國65年)入伍服憲兵義務役,受訓於台北縣五股憲兵訓練中心,同年11月下部隊到桃園憲兵隊,隔年回五股整訓後,分發至台中三民路憲兵營區,短待一個月後,洪澤頴被分派至南投日月潭憲兵隊九個月,而後短調回台中憲兵隊,最後由台中港港局憲兵隊退役。役後,1986年(民國75年)加入桃園後備憲兵聯絡中心,2005-2007年擔任桃園楊梅鎮後備憲兵荷松協會秘書。
憲兵主要任務為保護國家元首,除了對於志願役體格基準有明文規定,對義務役的挑選也著重形象端正、家世清白、在校表現優良等特質。洪澤頴回憶入伍前,19歲高職畢業,警察便至家中訪問身家背景,又到學校查看成績與品德。他說:「在校有被記過、身上有刺青或親戚朋友有前科紀錄都不行,必須要三代清白,體格甲等,身高165公分以上,學歷至少要高職畢業,還要抽到陸二特的籤種,才會有機會被選為憲兵」。
1977年(民國66年)洪澤頴分發至臺中港務局憲兵隊時,臺中港務局通航初成立(1976年10月31日通航),當時的臺灣的海岸線是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臺灣軍管區司令部負責海岸線的警戒與檢查,集結陸軍、憲兵和警察駐守。洪澤頴談到,駐守海防時,警察配備手槍、憲兵配長槍,平時對進出台中港的船隻進行視察,如遇面色不對或行徑可疑者再進行搜查。
根據行政院《建國百年邊境檢查及簡易研討會專刊(2008-2011)》記載,1992年7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終止,國防部政治裁撤警備總司令部,同年8月成立海岸巡防司令部接替任務。直到2000年,「為統一海岸巡防事權以有效管理海域,納編原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局緝私艦艇等單位,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洪澤頴在台中港務局的經驗反映了臺灣海防的歷史片段,讓我們看到海巡署成立前駐守海防的憲兵身影。


